06.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,學校應盤點資通訊系統,並完成安全等級分級防護基準評估。(2分) 準備資料或客觀證據:盤點資通訊系統清冊
符合
本單位為D級,核心系統皆向上集中,無資通系統。
空白表: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維護計畫-附件參考範本 表4
教育部範本:https://tnit.tn.edu.tw/uploads/tad_book3/file/108_isas/06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