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.【設備安置及保護】 主機機房及電腦教室宜設置偵煙、偵熱或滅火設備(氣體式滅火器),並禁止擺放易燃物或飲食。(2分) 準備資料或客觀證據:資訊機房偵煙、偵熱與滅火設備照片,及電腦教室使用規定
符合
提供資訊機房偵煙、偵熱與滅火設備照片,及電腦教室標語或使用規定
教育部範本:https://tnit.tn.edu.tw/uploads/tad_book3/file/108_isas/28.pdf